一、招标前招标人准备工作
1、心理准备:对于招标情况、未来要面对的单位,以及招标结果有初步的心理预估
2、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又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三、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
2、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发布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格预审
1、接收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
2、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五、接收投标文件
施工项目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投标保证金。
六、抽取评标专家
在开标前12~24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参与评标
七、开标
1、时间、地点
2、参会人员签到
3、主持唱标
4、开标过程记录
八、投标文件评审
1、评标委员会组建
2、评标准备
(1)工作人员及评委准备
(2)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做系统的评审和比较。
3、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对投标文件的质疑,通过系统质疑向投标人发起质疑要求投标人给予解释、澄清
(3)废标的相关情况需与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相符合
4、详细评审
(1)工作人员工作
(2)评审程序
5、评标报告
(1)报告内容
(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电子签章
(3)提交评标报告并评标委员会解散
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序
九、定标
对评标结果本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十一、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1、签约前合同谈判
2、签约
十二、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应当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评标结束后自动退还保证金。
01什么样的项目活动必须开展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特殊例外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02政府部门为什么要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政府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主要目的有四点:
(一)净化市场环境,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建筑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防止腐败,维护国家和政府的形象;
(三)节省建设投资,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保证项目质量,减少不良事故的发生。
03监管部门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04招标投标活动中法定程序在时间的规定?
经过招投标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的法定程序和时间规定如下表所示:
法定程序经办部门时间规定发包初步方案招标办首次发包前自行招标备案招标办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或发出投标邀请书5日前提交。
招标办在收到后5日内办结招标公告交易中心发布3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备案招标办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评标专家抽取与通知招标办(交易中心)开标当日(或开标前半日内)开标、评标招标办(交易中心)投标截止同一时间(招标文件发出20日之后中标结果公示交易中心中标通知发出前。
在交易中心公示2个工作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办定标后15日内,招标办收到后5日内办结合同备案招标办中标通知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7日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05对投标人有哪些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06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一般应审查哪些内容?
资格预审通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投标合法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取费标准证书等,同时审查投标申请人是否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是否处于被暂停参加投标的处罚期限内等;
(二)投标人投标能力的审查,主要包括投标人的概况,投标人的经验和信誉,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投标人的人员配备能力,完成项目的设备配备情况及技术能力;
(三)其它国家或地方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是否具备。
07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中一般要重点把握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审查应把握好几个重点内容
(一)法律的符合性审查,主要看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重点是运作程序、时间规定、报价方法、评标办法和合同主要条款等;
(二)审查实际的可操作性,审查招标文件的制定是否与招标项目的实际相吻合,是否易于操作;
(三)招标文件用语是否明确,是否存有岐义。
08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什么形式,以多少为限?
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09规避招标的行为主要有哪些,如何防范?
上一篇: 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区别 下一篇:招投标基础知识大全(收藏版)